本报讯 日前,宁海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三千元。 2006年10月,胡某来到宁海一企业打工,并认识了在隔壁厂做门卫的老尤。胡某声称自己的一个老同学是“省委领导”,能够帮老尤办事,还找来老乡假扮领导与老尤见面。为此,老尤一共给了胡某11148元。老尤发觉被骗后向警方报案。